【大公报讯】记者向云报道:虽然警方证明“野孩子”在四川高速服务区进行生活教育。如果孩子在公共场所排便和爬行,而监护人未能提供适当的指导和护理,则可能违反监护权。据其户口所在地镇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,这户人家的两个孩子没有户口,也是监护人的疏忽。孙贤表示,此举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,将导致两个孩子无法正常办理身份证件,影响教育、医疗、社会保障等基本权利。对于网友担心这样的生活方式是否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潜在伤害,孙贤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保护法》,《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若干问题的意见》和《关于依法处理未成年人监护人权益若干问题的意见》规定,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必须遵循“儿童最大利益原则”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、制止或者举报违反护理行为的行为。